关于转发中粮协《关于进行第十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粮协函〔2021〕15号
关于转发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第十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协会各联盟机构(分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省粮协现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第十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21〕4号)文转发给大家,同时希望大家引起高度重视并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大家严格按照中粮协函〔2021〕4号文件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版),于4月3日前发送至省粮协指定邮箱:342315031@qq.com。
二、申报企业请登陆中粮协官网www.chinagrains.org.cn在线办事--放心粮油申报,在线填报2020年度信息报表,进行申报。
三、省粮协帮助申报企业做推荐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申报企业需先成为我会会员,方可进行推荐。
四、请于2021年4月3日前,将电子材料及网站提报材料提报至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逾期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邮箱:342315031@qq.com
电话:027-88874786
联系人:张 玲 13476798000
六、其它:湖北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第九批申报,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第十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21〕4 号)
鄂粮协函〔2021〕15号 关于转发中粮协《关于进行第十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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