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荆楚粮油”展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和擦亮“荆楚粮油”公用品牌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湖北省优质稻米和菜籽油产业链建设,提升“荆楚粮油”省域公用品牌形象和双品牌产品在消费终端市场占有率,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拓销,我会结合全省优质稻米、菜籽油产业链建设项目(省域公用品牌营销宣传项目)规划,拟开展“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展销中心建设实施主体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公开遴选“荆楚粮油”展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二)服务区域:在全国各销售终端建设“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展销中心(以下简称:展销中心)。
(三)服务内容:负责展销中心门店建设与提档升级、门店运营与招商、双品牌产品推广与销售、市场活动策划与执行、供应链与物流服务等。
二、遴选范围
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门店建设与提档升级、门店运营与招商、粮油产品推广与销售、市场活动策划与执行、供应链与物流服务等工作的粮油运营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资质条件
1.申报企业在省内正式投产运行3年以上,已经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申报企业已经获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
3.申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提供近三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4.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建设运营条件
1.申报企业熟悉“荆楚粮油”(“江汉大米”“湖北菜籽油”)双品牌产品特点,具有粮油销售店面一年以上经营经验;
2.申报企业具备线上及线下运营团队,对展销中心进行良性运营和招商,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
3.申报企业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
4.申报企业具备专业的设计营销团队,在节假日和销售节点根据展销中心运营特征策划设计市场活动并开展活动;
5.申报企业具备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场所、现代物流配送服务能力,有效降低粮油产品的物流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管理成本;
四、申报流程
通过开展“展销中心建设实施主体的遴选工作,挖掘有实力的粮油运营实施主体,全面负责“荆楚粮油”展销中心建设,提升湖北粮食产业竞争力。
(一)申报时间:2024年4月7日到2024年4月13日。
(二)申报程序
1.公开遴选。我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协会网站将遴选信息公开发布。
2.申请报名。有服务意愿的粮油运营企业按遴选要求制作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含《“荆楚粮油”展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13前提交至省粮协。
3.专家评审。省粮食行业协会从省粮食局产业流通和协会专家库中抽取行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荆楚粮油”展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经挂网公示无异议后向省粮食局备案。
4.组织实施。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我会与实施主体签订服务承诺书,并按照我省优质稻米、菜籽油产业链建设项目开展荆楚粮油”展销中心建设的相关工作。
五、有关要求
各申报主体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24年4月13日前报送省粮食行业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申报材料(原件扫描pdf格式)要求同步发送至省粮食行业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
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34号省粮食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娟;联系电话:027-88874786
邮 箱:hblshyxh2022@163.com
附件: “荆楚粮油”展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特此通知。
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4年4月6日
关于公开遴选“荆楚粮油”展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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