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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姚行权等同志为副会长(荣誉副会长)的通知鄂粮协〔2021〕07号时间:2021-02-07 协会各部门(联盟、分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和协会《章程》规定,协会有义务不断壮大会员队伍,认真履行协会职能和社会使命。鉴于协会会员数量不断增加,为加强会员管理,做好会员服务,提升协会领导力量。2020年内,经会员企业申请、对外公示及协会相关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决定以下四家企业相关负责人为副会长,具体通知如下: 姚行权同志为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工作单位和职务:湖北省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彭万祥同志为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工作单位和职务:湖北荆品油脂有限公司董事长) 税 敏同志为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工作单位和职务:宜昌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余红应同志为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工作单位和职务:武汉什湖知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上述同志任期与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四届理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通知!
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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