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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粮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国粮办标〔2021〕142号)的通知时间:2021-06-10 各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粮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国粮办标〔202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粮油加工企业参与活动。 相关电子表格可在国家局网站下载 http://www.lswz.gov.cn/html/ywpd/bzzl/2021-06/01/content_265981.shtmlw.lswz.gov.cn/html/ywpd/bzzl/2021-06/01/content_265981.shtml 经咨询国家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一年,2020年我省4个企业的4项籼米获得2020年领跑者称号的企业今年需继续在网上填报。 领跑者活动具体指导由省检测中心负责,联系电话: 027-88873413 附件:1052-国粮办标〔2021〕142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粮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