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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鄂粮协〔2021〕30号

时间:2021-07-23     作者:省粮协秘书处   阅读

各市、州、县区粮食行业协会,粮油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省粮食局 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开展“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和年审工作的通知》(鄂粮协〔2021〕29号)要求,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粮协)决定开展2021年“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并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为省内粮油加工企业生产的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荆楚大地”标准(相关标准见附件1)的粮油产品,品种包括:大米(含粳米、糯米)、小麦粉、挂面(不含花色挂面)、植物油、杂粮、杂豆等六类。

二、遴选申报条件

本省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粮油产品均可参与遴选申报。

(一)产品条件。

1.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我省粮食行业协会颁布的“荆楚大地”标准。

2.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产品正式投放市场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效益。

4.产品必须是湖北产的优质品种和原料加工而成(配比产品中,湖北本地原料比例不低于60%,其中杂粮、杂豆本地原料比例100%)。

5.优先支持已获得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湖北名牌、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十大名米”、“五大优质菜籽油”、“三品一标”等荣誉称号,以及与“荆楚大地”公共品牌双品牌共建共享的产品。

(二)企业条件。

1.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式投产3年以上,具连续生产。

2.企业已纳入全省粮油加工业统计范围。

3.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

4.企业已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检测化验仪器。

5.企业会计信用、银行和纳税信用、商业信用良好。

6.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事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等问题。

7.优先支持“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省级以上农业(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

8.“荆楚大地”公共品牌运营企业参照上述要求参与企业所在地的申报。

三、遴选程序

“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是“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的前期工作。

(一)组织申报。各市(州)粮协按照省粮协核定的产品申报名额(附件2),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本辖区内的粮油产品遴选及推荐工作。遴选产品按“一品一报”方式进行。各县(市、区)粮协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本辖区粮油加工企业制作申报材料,并将遴选结果报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报市(州)粮协审核汇总。市(州)粮协将遴选材料经本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将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附件3)于8月15日前汇总报送至省粮协。申报企业所在县(市、区)无粮协的,向市(州)粮协申报;市(州)无粮协的,由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推荐报送。

(二)报送样品。参与省级遴选产品,必须报送样品。样品扦样由企业所在地粮协,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质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样品以申报产品的最小规格、生产成品完整包装为准,在企业成品库或市场销售网点随机扦样,用统一印制的样品封条对样品进行封签和标识。样品随机扦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粮油产品扦取规程进行操作,并填写《粮油产品扦样单》(附件4),提供扦样全程的视频录像光盘。每个样品要求一式二份,由市(州)粮协(无粮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于8月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集中样品和汇总表,直接送至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质量检测。所有遴选参评样品在去除生产企业及扦样送样等相关信息后,重新统一编号,由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照相关的国标、行标和“荆楚大地”团体标准,于8月20日前完成盲检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项目见附件3中安全指标、品质指标、营养成分要求。安全指标有一项未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再进行其他指标检测;品质指标中,除大米食味由专业检测和专家品鉴综合评分外,其他指标有一项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不再进行营养成分指标检测。检测报告是产品遴选的重要依据。

(四)专家评审。省粮协从省粮食局粮食流通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组根据检测报告、大米品鉴结果和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示。8月24前,省粮协根据质量检测、专家品鉴、专家评审结果研究确定2021年“荆楚好粮油”产品名录,报省粮食局备案后通过省粮协官方网站公示2021年“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产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省粮协组织调查核实。

(六)正式发布。8月30日前,省粮协通过官方网站,正式发布2021年“荆楚好粮油”产品名录,并择优推荐申报“中国好粮油”和“湖北十大名米”等荣誉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遴选申报材料应按国家标准明确申报产品的数量、品类、品牌、质量等级等信息,提供近三年产品品质、食品安全等指标第三方检验报告,提供原料产地、环境等级、原料干燥、储存、加工等相关证明材料、记录信息和资质文件。原料品种、产地等相关证明,要求包括生产基地、订单合同等,并细化到县乡农场,原料来源属于多品种、跨区域的,应当注明在产品中的占比。产地环境(空气、土壤、灌溉用水)要求符合国标二级以上,提供的证明包括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证明、发布的环境监测报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空气、土壤、灌溉用水检测报告等。要提供质监、安监部门出具的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证明,粮食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等行为的证明等。原料干燥、储存、加工等作业应当提供作业记录材料。

(二)产品遴选申报工作,由各市州粮协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推荐参加省级遴选的名单不得超过省粮协分配给各市、州的名额。市(州)粮协负责填写《“荆楚好粮油”遴选推荐产品汇总表》(附件5),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要求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并提供整套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每个产品做成一个PDF文档)。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产品样品一式二份,市(州)粮协推荐文件一式两份,产品扦样视频录像光盘一份,以市(州)为单位报送。其中:申报材料、推荐文件送至省粮协,产品样品、扦样视频录像光盘送至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产品遴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及样品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产品申报审核承诺书》(附件6)上签字盖章;县(市、区)粮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在《产品申报和审核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市(州)粮协负责申报材料的复核,负复核责任;样品扦取单位对样品扦取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各级粮食局对本级粮协推荐申报予以备案。

(四)入选2021年的“荆楚好粮油”产品,将优先纳入“荆楚大地”好粮油公共品牌政策支持范围。

(五)“荆楚好粮油”产品实行动态管理。“荆楚好粮油”称号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每年年审,三年期满经复审通过后,重新颁发证书。省粮协将指导粮油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生产销售符合标准的“荆楚好粮油”产品,切实履行行业自律,并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入选“荆楚好粮油”产品抽检,对抽检达不到标准要求、企业发生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消费者认可度低的,取消“荆楚好粮油”产品称号。

(六)产品遴选,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并连续3年取消产品申报单位申报资格,已获得“荆楚好粮油”称号的,将取消称号;已获得“中国好粮油”称号的,将提请国家相关评审机构取消该称号。

(七)相关附件,请从湖北粮食行业协会官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www.hblx.org.cn)。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省粮协,陈三才;联系电027-88924960。

材料接收联系人:省粮协,张玲;联系电话:13476798000;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34号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电子邮箱:342315031@qq.com。

样品接收联系人: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刘子豪;联系电话:027-65524709;送达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88号高农生物园一区2号楼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7楼;电子邮箱:hblj2004@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相关粮油标准目录

2.2020年“荆楚好粮油”产品申报名额

3.2021年“荆楚好粮油”产品遴选申报书

4.粮油产品扦样单

5.2021年“荆楚好粮油”遴选推荐产品汇总表

6.产品申报审核承诺书

      鄂粮协〔2021〕30号 遴选附件1-6.zip



                          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1年7月23日


版权所有: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电话:027-88874786 027-8892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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