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行业动态 >>业内资讯 >> 2023年4月20日湖北省省级储备菜籽油以购竞销交易公告(武汉国家稻米中心)
详细内容

2023年4月20日湖北省省级储备菜籽油以购竞销交易公告(武汉国家稻米中心)

时间:2023-04-13     【转载】   来自:湖北粮网   阅读

受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采取以购竞销方式交易省级菜籽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方式和资格

交易时间:2023年4月20日10:00

交易数量:销售4500吨,采购4500吨

交易方式:交易形式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陈油后以约定价格采购新油,销售与采购菜籽油数量相同,竞价销售的买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参加网上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网址http://www.grainmarket.com.cn,选择“湖北市场”进入“湖北省以购竞销销售交易专场”和“湖北省以购竞销采购交易专场”。

交易资格:参加交易企业应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会员,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具备相关油脂油料加工或贸易的经营资质。由于委托标的于4月3日和10日连续两次交易报名参与竞价不足两家,本次交易不再设置专场,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对参与竞价交易方数量不再设限。

参与交易会员应认真阅读本交易公告、交易清单以及交易规则,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和地点

此次竞价销售2021年产四级菜籽油4500吨,存储地点分别为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阳逻库区、黄冈市油脂储备库、湖北荆门北郊国家粮食储备库、荆州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竞价销售起拍价9200元/吨,本次竞价销售的四级菜籽油成交价格为卖方散油库内车板价。委托方再以9490元/吨的约定价格向竞价销售的中标方采购2023年新产菜籽油4500吨,交货地点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阳逻库区、黄冈市油脂储备库、湖北荆门北郊国家粮食储备库、荆州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采购价格为散油到库价。

轮入新油质量要求:2023年产油菜籽在省内加工的新菜籽油,菜籽油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GB/T 1536《菜籽油》中压榨菜籽油二级(含)或浸出菜籽油三级(含)以上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酸价小于2.0mgKOH/g,过氧化值小于0.10g/100g;芥酸为10%左右,或菜籽油的组分需与生产厂家在当地收购的原料组分基本一致。

轮入新油前,中标方须在交货时提供书面送货委托书、交付货物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苯并芘、塑化剂检验报告(可以委托具备检测条件的加工企业出具检测报告。)并对各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送货委托书和检验报告须加盖公章或委托方认可的印章,可以传真件、扫描件或其他双方认可合法有效的数据电文形式出具。

交货时中标方与委托方共同每车取样封存,双方签封的样品由双方各持一份,便于质量溯源。货物质量以中标方送货入罐后经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并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委托方对所收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应在货物交付后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货物合格;如货物质量问题属于委托方在上述期间内无法通过合理方式发现的隐藏瑕疵则不受此限。

销售出库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

采购入库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

本次交易的菜籽油出入库时间和交货地点详见《交易清单》。

三、交易规则

按照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制定的《湖北省地方储备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细则(试行)》执行。

竞价销售价格阶梯为20元/吨, 竞价销售和采购交易结束后,系统将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销售和采购两笔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看样要求

质量以罐内实物为准,有意向竞价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标的物质量,自主确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标的物质量,不得再对标的物质量提出异议。

看样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4月19日

五、保证金、手续费及结算方式

参与竞价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预交保证金1100元/吨(销售和采购各55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20元/吨,履约保证金530元/吨);采购委托方须在交易前预交保证金到如下指定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轮出油脂出库完成、并轮入新油入库完成后退还保证金。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扣除违约方违约数量对应的保证金。

交易中心分别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0.8‰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销售交易的验收确认及货款结算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实行“先款后货”。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合同履约时间与出库作业时间以清单为准。如中标方不能按期出库,须于合同到期日前10个工作日事先与委托方协商延期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方可签订延期出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延期期间仓储费和延期时间;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责任方违约处理。

采购交易的验收确认及货款结算采取直接支付结算方式进行,实行“先货后款”。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到货后,初检合格先付款80%,经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付清尾款,确认单数量为到货数量。双方通过合同完结操作进行最终结算。如果采购合同先于销售合同执行完毕,则货款先按90%支付,待销售合同执行完毕后支付剩余货款。

农发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号:20342999900100000159471

系统外农发行行号:203521000027

中国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帐号:567757550111

大额支付行号:104521003326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电话:027-87840237

卖方联系人:赵博   联系电话:18627930293

附件:《交易清单

 

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3年4月12日    

版权所有: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电话:027-88874786 027-88924960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中华路34号  备案号:鄂ICP备20006022号-1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4258号

seo seo